人物介绍

刘光明
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
研究室四级高级检察官助理
学习内容
3月27日下午,刘光明同志走进法律诊所课堂,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场专题讲座: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职能及实践。
讲座伊始,刘光明同志详细介绍了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与历史沿革,并强调了检察机关在维护司法公正中的重要作用。他讲到,“从实践逻辑来看,任何事物都具有发生发展的历史过程,我国检察权发生发展根植于宪法、诉讼法发展的特定历史进程”。通过案例讲述,让同学们深刻理解检察机关秉持客观公正立场的内涵和外延。

随后,刘光明同志通过讲解“昆山龙哥案”“于欢案”“呼格案”等经典案例,展现了检察机关的刑事检察功能。从案件事实认定、证据审查判断,到法律准确适用、程序严格把控,全方位体现检察机关在追诉犯罪、保障人权、维护司法公正等方面秉持的价值目标。每一个案例都是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功能的生动注脚,让同学们深刻认识到检察机关在守护社会公平正义、维护法律正确实施中发挥的重要作用。

紧接着,刘光明同志结合办案实践中遇到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例,详细介绍了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。他讲到,检察机关是宪法框架下的法律监督机关,围绕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”,以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”为价值追求,展现了新时代检察机关的法律定位和责任担当。
总结
在讲座的最后,刘光明同志总结道:“在做基础理论研究时,既要充分考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检察实际紧密结合的‘魂脉’,也要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这一‘根脉’,实现了两者的深刻‘化学反应’,造就了一个有机统一的新的文化生命体,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在检察学学术体系构建中的必然选择。”他的生动讲述让同学们深刻感受到了检察机关在法律监督、维护司法公正中的坚定立场和检察理论未来发展方向。同学们也纷纷表示,将更加努力地学习法学专业知识,为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。